女儿出嫁后仍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与未出嫁的女儿和儿子平等。但农村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无法被个人继承,只能依法流转。外嫁女若具有娘家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且与父母同属一个承包集体,可继续承包经营。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代位继承,但必须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分析
一、出嫁的女儿的继承权会被剥夺吗
出嫁的女儿对于父母的遗产当然有继承权。
女儿出嫁了,她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以及权力义务并不会改变或者消除,其仍然是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与未出嫁的女儿以及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同样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出嫁的女儿对土地是否有继承权
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人对承包的土地有依法核准的使用,而无所有。所以版,权农村承包人的土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只可依法进行流转。
外嫁女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和父母同属一个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的,父母死亡后的土地可由外嫁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并在婚居地分包到土地的,或和父母不属一承包户的,则不能将父母死亡后的土地流转到名下使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继子女的亲生子女能代位继承吗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则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因为此时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享有继承权的,所以其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反之如果继子女生前没有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则就不享有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其亲生子女自然就不能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结语
女儿出嫁后仍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与未出嫁的女儿和儿子一样,具有平等的继承地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关于土地继承,农村土地承包人的土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只能依法进行流转。然而,外嫁女如果具有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与父母同属一个承包集体的家庭,可以继续承包经营父母死亡后的土地。至于继子女的亲生子女能否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规定,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其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则无法享有继承权。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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