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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内占位拒赔,重疾险公司是否存在欺骗行为?
2024-07-22 13:48:35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重疾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理赔,拒赔需有合理的理由并经过书面通知,否则可能构成欺骗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2.《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 合同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3.《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三条 保险人在核定保险金数额时,应当依据当时的保险标的价值。

4.《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5.《合同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重疾险公司若因颅内占位等原因拒绝理赔,需提供合理的理由,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若拒赔理由不充分、通知不到位,则可能构成欺骗行为,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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