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共同犯罪案件是否必须一起审理,是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审判实践中,对共同犯罪是否一同审判,往往都是由经办法官和实际案件情况决定的。
一般情况下,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合并审理的,都会合并审理,这样会比较容易查明事实,必要时还方便对质,通常也比较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累,至少经办法官不需要就同一案件开很多次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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