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四条 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