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带清单的的方法:管理,填开管理,普通填开,点击清单,选择之前增加好的商品编码,点击保存;关闭后,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处显示为详见清单,录入其他相关信息,核实没有问题点击打印;将打印出来后,点击管理-填开管理-已开查询,按日期查询,查询到信息后双击打开,点击清单,核实没有问题,使用清单纸或A4打印就可以,将清单打印出来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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