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杭州楼市新规定?
2024-07-23 11:58:50 责编:小OO
文档

律师解答: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1月2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通知从住房限购、住房限售、税收调节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及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其中明确,落户杭州未满5年的,在杭州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此外,将杭州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杭州住房限购(不含遗赠)。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 1套住房。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不含遗赠)。二、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三、进一步加强税收调节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四、完善无房家庭认定标准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五、完善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2021年1月25日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