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两杠一星是三级警督。
1、警督是“两杠”;
2、一级警督为“两杠三星”;
3、二级警督为“两杠两星”;
4、三级警督为“两杠一星”。
人民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首次授予人民警衔,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总理批准授予;
(二)三级警监、警督由批准授予;
(三)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厅(局)长批准授予;
(四)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警司、警员由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警衔晋级:
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衔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晋级的条件:
(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遵纪守法;
(二)胜任本职工作;
(三)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人民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人民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第十三条批准权限的规定。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政治部主任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衔条例》
第十五条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第十六条 人民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第十七条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第十 人民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第十三条批准权限的规定。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政治部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