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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如何规定劳动者加班费的支付与计算
2024-07-23 11:39:18 责编:小OO
文档

加班费是劳动者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所获得的报酬,是对劳动者过量劳动的补偿。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标准工作日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支付不低于200%,法定休假日支付不低于300%。不同情形下的加班应严格执行相应法规,不能混淆或代替,否则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发超过合理数量的加班工资报酬。需要注意不同时间点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

法律分析

加班费算工资。

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对于我国的劳动者来说,如果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内加班加点的,此时都是可以请求用人单位向自己支付相应的加班的劳动报酬的,并且在不同的时间点加班的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不同的,此时是要及时的注意的。

结语

加班费是劳动者加班所应获得的合理补偿,既是对其过量劳动的补偿,也是对用人单位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对于不同情形下的加班,支付标准有所不同。在标准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不能混淆、代替或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补发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所加班的工资报酬。对于劳动者来说,加班费的支付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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