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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累犯的刑罚及缓刑情况
2024-07-18 16:09:15 责编:小OO
文档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分子在判刑时有可能适用缓刑,但需满足我国缓刑条件。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非累犯;犯罪情节不严重,主观恶性不深,并具有悔罪表现;确实不再危害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行为包括殴打、追逐、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损毁财物,公共场所等,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不同刑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该罪行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者可处更重刑罚。

法律分析

对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分子,在进行判刑的时候也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但需要满足我国缓刑的条件才有可能适用缓刑。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属于累犯。这只是适用缓刑时必须遵守的对象条件,但它并不意味着所有被判处这种特定刑罚的犯罪分子,都应当宣告缓刑。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必须是犯罪情节不很严重,主观恶性不深,并且具有悔罪表现。

2、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是宣告缓刑的推定条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寻衅滋事罪累犯的刑罚执行情况及社会影响

寻衅滋事罪是指故意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对于该罪的累犯,刑罚执行情况严格而复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累犯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如加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执行过程中,法律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适用缓刑,即暂缓执行刑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然而,寻衅滋事罪累犯的刑罚执行情况对社会影响不容忽视。一方面,严厉的刑罚执行能起到震慑作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另一方面,缓刑的适用也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为累犯提供改正机会。因此,平衡刑罚执行和社会影响,是司法机关在处理寻衅滋事罪累犯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结语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分子在判刑时有可能适用缓刑,但需满足我国缓刑条件。适用缓刑的两个条件是:1、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非累犯;2、确实不再危害社会。对于寻衅滋事罪累犯的刑罚执行,需要平衡刑罚的严厉与社会影响,既维护秩序安全,又提供改正机会。法律的人性化体现在缓刑的适用上,为犯罪分子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处理寻衅滋事罪累犯时,司法机关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机关请求予以保护,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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