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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纳税批量申诉有什么用?
2024-07-18 16:13:04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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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如果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您年度汇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请不要通过上述渠道申诉,可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通过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发现有单位冒用您的身份申报了收入,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自行删除被冒用的整条预扣预缴记录。删除后,该项收入不纳入年度汇算。您也可以就冒用身份申报收入情况进行申诉,税务机关将对您的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您反馈核实情况。需要提醒的是,在删除和申诉时,需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如果进行虚假删除或申诉导致少缴税款,会影响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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