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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权如何划分?
2024-07-18 15:25:26 责编:小OO
文档


国家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遗产继承顺序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在财产继承权的认定上,遗嘱确定继承人,无遗嘱按法定继承人处理。继承人的继承权比例应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可申请行政仲裁或调解。

法律分析

一、财产继承权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国家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是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财产继承权的认定是按照有遗嘱的依据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无遗嘱的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来进行处理,但涉及到不同情况下,各继承人的继承权比例,应当协商进行处理,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行政仲裁或者调解。

结语

在财产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平均分配遗产。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包括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对尽了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以及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遗产继承顺序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如继承人在继承权比例上存在争议,应协商处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申请行政仲裁或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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