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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哪一方开具
2024-07-18 14:58:00 责编:小OO
文档


一、由哪一方开具

1、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由收款的一方向付款一方出具的,但在特殊的情形下,可以由付款一方向收款一方开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二、付款方索要要注意什么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在索取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方向对方索取时,不得要求对方变更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不得要求改变价税金额;

(2)购买方只能从发生业务的销售方取得,不得虚开或代理开具;

(3)购买方取得后,如发现不符合开具要求的,有权要求对方重新开具。

3、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

4、要全联一次填写。每份票无任有几联,都必须把全部联次放在一起,一次性复写或打印,以保证各联填开的内容、金额等都保持一致。严禁开具“大头小尾”。

5、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领购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出入境。

6、开具要加盖财务印章或专用章。

7、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凭证;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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