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才会予以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