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叫板局的小偷,盗窃罪立案金额曝光
2024-07-18 17:04:52 责编:小OO
文档


残疾老人小卖部连续被盗,警方锁定嫌疑人。嫌疑人童某以嘲弄态度向警方打电话,结果电话成为抓捕关键。童某因盗窃罪被捕,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事件经过】

据了解,3月初,威坪镇某村一个59岁残疾老人开的小卖部被盗,十余天后,小店再次被盗。尽管被盗金额2000元不高,但这些钱对老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警方判断两案系同一人所为,但嫌疑人尚没有锁定。

谁知3月17日,杭州淳安威坪派出所值班室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是一个男子,其称:“听说你们在找我?想怎么样?找我干什么……”语气嬉皮、调侃。这样的一个电话警员听了明显是在叫板啊!

但是这样的一个电话对于这个案子似乎是个转机,民警开始围绕“致电人”展开专门调查,并查到了来电号码,随后证实该号码的机主为24岁的童某,多处证据亦证明该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童某被抓获。

当问他为什么那么嚣张时,童某竟表示,“打那个电话就是好玩,看侦查几天了到处问人还抓不到我,我看着都着急,加上认为你们没有证据,才打那个电话的”。这样的回答估计警方也是哭笑不得。

【法律解读】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结语

这起盗窃案件中,警方通过对案件线索的调查和嫌疑人的电话举报,最终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童某。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罪的处罚力度与被盗金额有关,而这起案件中的被盗金额虽然不高,但对于被害人来说却是一笔重要的收入。童某以嬉皮调侃的语气打电话给警方,却因此暴露了自己的犯罪嫌疑。这一案例再次证明了警方的专业调查能力和耐心,也提醒我们即使犯罪嫌疑人表现得嚣张,也不能掉以轻心,法律终将严惩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七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