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全的财产两个如何执行
先保全的执行,余额作为后保全的保全财产。
现在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查封叫做轮候查封。也就是说在第一个解除查封后,第二个的查封自动生效。如果第一个最后执行了查封财产,则由第一个先执行,余额由第二个保全或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