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植物检疫人员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仓库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应穿着检疫制服和佩带检疫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