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的核心内容包括合伙的签约主体、经营范围、出资方式、盈利分配、违约责任等;合伙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但可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地点;投资合同与合伙合同的区别在于主体、责任和权利的不同。
法律分析
一、合伙合同应该如何写才有效果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合同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明确约定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伙的签约主体;合伙的企业名称或字号等;合伙经营的范围、期限;合伙出资的具体方式和比例;盈利分配和债务承担方式和比例;入伙、退伙、转让的约定;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合伙合同内容约定无误的,各方签字按手印后即成立、生效。
二、合伙合同纠纷的管辖
1.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2.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投资合同与合伙合同的区别
投资合同指的是,经过双方的谈判,就双方占有多少股份,以什么样的投资方式、投资多少、投资回报、股权保障方式、对股利的违约规定;懂事的行为约束;退出股金的;董事会的构成;基本审核程序;注资或撤资的方式与参与经营管理管理的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达成一致意见所签订的协议。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1.主体不同。投资合同的主体是投资人,而合伙合同的主体是合伙人。
2.责任不同。投资合同是按出资比例或者数额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合同是承担连带责任。
3.权利不同。投资合同主要的权利集中在收益上,而合伙合同的合伙人有追偿权、转让财产份额权、对合伙事务作出决定权等。
结语
合伙合同的有效撰写应遵循法律原则,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生效。合同内容应包括合伙主体、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出资方式、盈利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转让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合同约定无误,各方签字按手印后即成立生效。合伙合同纠纷应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但双方可书面协议选择。投资合同与合伙合同的区别在于主体、责任和权利方面。投资合同主要涉及投资人的收益,而合伙合同涉及合伙人的追偿权、财产份额转让权和决策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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