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经济补偿金额根据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仲裁程序向起诉,要求单位缴纳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保存劳动关系证据和工作开始时间证明对劳动者主张权利有利。
法律分析
一、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辞职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
二、辞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指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者合同未到期单位提前辞退职工的情况下,单位应当给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目的解决职工未找到新的工作岗位之前的生活困难。职工个人为了另寻高就要求辞职,单位不给经济补偿。
职工提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职工违约,应当承担违约金。但是,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如果你的单位没有给你提供培训费用,你就不需要承担的赔偿违约金的责任。
三、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许多用人单位都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该如何主张权利呢?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一些证据。(如上岗证、工装、工资条等证据)另外最好能够找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时间的证据,这有利于计算应缴纳保险的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案件需要经过仲裁程序才能向起诉,所以劳动者只能先向当地的仲裁委提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或者仲裁委不予受理后可以向诉讼,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结语
单位不缴纳社保是侵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职工个人辞职可要求经济补偿。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通过仲裁程序要求单位缴纳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保留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将有利于主张权益。请咨询当地仲裁委了解具体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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