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遗嘱的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在遗嘱写好之后进行修改,但如果立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的格式包括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以及对自己财产的处置。如果遗嘱中处置的财产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符,可以随时进行修改。
法律分析
遗嘱已经写好之后,还可以进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的格式是怎样的?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7、……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遗嘱中处置的本身就是当事人的合法财产,遗嘱也是从立遗嘱人去世以后才生效的,在此之前当然可以按照个人的意愿,随时随地对遗嘱的内容进行修改。不过,修改遗嘱的前提条件也是立遗嘱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拓展延伸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但在遗嘱生效后,遗嘱人仍然具有修改遗嘱的权利。遗嘱人可以随时通过遗嘱予以修改,包括对遗嘱中财产部分的分配、遗嘱执行人的指定等内容。
然而,遗嘱人也需要注意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或者以遗嘱形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此外,遗嘱人不得以遗嘱形式逃避其应尽的法定义务。
遗嘱人在修改遗嘱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遗嘱人本人签名或者遗嘱形式所规定的其他方式确认。同时,遗嘱人也需要保留遗嘱的原件,以备不时之需。
遗嘱人可以随时修改遗嘱,但需要遵守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或者以遗嘱形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同时,遗嘱人也需要保留遗嘱的原件,以备不时之需。
结语
遗嘱是个人依法处分个人财产的重要方式,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同时,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的格式应包括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遗嘱中处置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遗嘱自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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