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战线自我的新需要,是确保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机关作为维护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第一线,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执法司法面临的矛盾更为集中、问题更为具体。
法律依据:
《中国党工作条例》 第三条 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委员会是领导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机关、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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