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向督察委员会投诉
法律依据:
《机关督察条例》 第二条 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和下级机关及其人民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负责。督察机构承担督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机关及其人民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机关行政首长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关的督察机构为执法勤务机构,由专职人员组成,实行队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