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更改抚养权案的管辖
2024-07-25 21:18:07 责编:小OO
文档

变更抚养权的管辖原则:按我国民事诉讼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管辖。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满两周岁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如无协议,将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变更抚养权如何确定管辖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这是由于我国的民事诉讼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就是离婚管辖的。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结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变更抚养权的管辖一般为被告住所地。然而,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来管辖。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仍然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抚养问题上,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则由根据双方情况判决,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 宜 居 环 境 第六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五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人民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