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购房合同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四十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