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是否免税,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只是简单的流通环节,那么是不免税的,但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享受免税。
目前,中国对农产品的免税主要有两个:
1、农产品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可以免征。这里的“农业生产者”指的是指自然人、家庭农场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等,而企业则不属于农业生产者,因此不适用这一;
2、农产品所得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具体来说,如果企业从事农产品的种植、养殖、捕捞和采摘等活动,并将生产的农产品加工后销售,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具体优惠包括所得税减免、所得税优惠等。
企业自产自销农产品如果符合免税,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
2、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的购进及相关证明材料;
3、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记录表、存货清单、销售等相关财务资料;
4、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相关纳税申报表、税务清单等相关税务资料。
综上所述,如果企业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只是简单的流通环节,那么是不免税的。如果企业从事农产品的加工活动,可以符合条件的话,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确定是否符合免税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