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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原告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处理
2024-07-25 22:00:07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原告 仅仅是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责任承担。通知原告以变更后的名称作为其称谓;原告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通知合并或者分立后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合并或者分立后的组织不愿参加诉讼的,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或者上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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