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探讨了亲子关系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断绝亲子关系的方式。在我国民间,通常将送养孩子视为一时之气愤的表现,但事实上亲子之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解除的。文章介绍了送出去的儿子是否能继承父亲的房产以及抱养孩子的条件和无血缘关系的父子在什么情况下断绝关系的相关知识。最后强调了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时可以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法律分析
登报声称断绝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在我国民间,这种行为通常是作为一时之气愤的表现,但是亲子之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解除的。亲子间的关系在法律上主要体现在权利义务上,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不能取消。
一、送出去的儿子能继承父亲的房产吗
送养出去的孩子没有继承权,这是由于亲生子女被送出去就断绝亲子关系。此时与孩子有关系的就是养父母了。若是被收养的孩子,或者是那些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孩子,那么此时送出去之后,孩子也是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的。
二、抱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抱养孩子的条件如下:
1、抱养人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
2、抱养人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抱养人没有身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孩子的疾病;
4、抱养人需要年满30周岁;
5、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抱养又称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收养身份法律行为创设的收养关系,就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收养行为的法律效力而发生的身份法律关系。
这种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具有与自然血亲同样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无血缘关系的父子在什么情况下断绝关系
无血缘关系的父子在以下情况下断绝关系:
1、父母子女关系分为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两类。如果儿女是父母亲生的,中国没有法律依据解除这种亲子关系。但如果属于养父子关系,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来切断关系;
2、拟建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和实际抚养关系的形成,是法律认可的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与养子之间的关系;
3、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死亡或者拟制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果收养关系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会解除;
4、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和送养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结语
无论在我国民间还是在法律上,送养孩子都是一种无效的行为。在法律上,亲子关系主要体现在权利和义务上,而送养行为会断绝亲子关系,使孩子失去继承权。此外,抱养孩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没有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身患医学上认为不适合收养孩子的疾病、年满30周岁等。无血缘关系的父子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来断绝关系,但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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