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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设定地方范围有哪些规定
2024-07-25 23:24:59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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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的范围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尚未制定法律、行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设定的范围有哪些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4、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5、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以及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行政处罚权设定范围

针对该词条内容,我们给出法律意见如下: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且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4.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5.地方规章: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6.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7.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中,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法律、行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也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包括:1、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3、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等。

行政处罚听证范围有哪些

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为: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处罚如何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做了如下规定:1.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第十条: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3.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4.第十二条: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规的,前款规定的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规定。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5.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以及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6.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该内容由 罗建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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