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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购房时支付了定金,如何计算违约金?
2024-07-26 16:35:54 责编:小OO
文档

合同违约金应根据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最高不超过损失的120%-130%。购房定金违约应遵守法律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双方违约时,根据情况适用定金罚则,但定金责任不能替代损害赔偿责任。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违约纠纷,一方可主张违约金支付,但数额需遵守法律规定,并按约定期限支付。

法律分析

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原先的按月补偿款构成劳动者的不当得利,应计算进用人单位实际损失),数额不应当奇大,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120%-130%为宜。

付了首付还没按揭要退房,违约金要参照购房合同计算,一般开发商约定的违约金为房款的1%。

(一)购房定金违约的法律规定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双方违约时定金罚则的适用

1、双方因购房定金违约。是指在一个合同关系中,负有对待给付的双方当事人,都分别违反合同规定,破坏了合同双方各自期待的合同利益,而应当各自承担责任的情形。

2、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违约均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则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消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3、实务中,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应当注意区分双方违约和抗辩权的适用,防止将成立抗辩权的单方违约误判成为双方违约。

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责任,两者应该区分开来。如果一方违约造成实际损失,另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可同时请求损害赔偿。但是适用定金罚则和损害赔偿的总值不能大于标的物的价金总和。

如果是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此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另外一方当事人违约,之后请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是不确定的,同时在确定违约金的时候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的规定,之后按照约定的期限给付。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应当根据实际经济损失计算,一般不应过高,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120%-130%为宜。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一般约定为房款的1%。定金的违约责任应当根据双方的违约情况适用,注意区分双方违约和抗辩权的适用。定金责任不能替代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可同时请求适用定金罚则和损害赔偿。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的数额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按约定期限给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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