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审判监督程序是没有时效规定的,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就可以进行审判监督。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人民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一、刑事案件翻案期限多少
刑事案件如果是错案,法理上没有时间,都是可以申诉要求改判的。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对人民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中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等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裁判的执行;各级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对各级、上级对下级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再审;最高对各级已生效的刑事裁判、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发现同级或上级已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报请上级抗诉。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査。原系一审案件,按一审程序审判,所作裁判,可以上诉或抗诉;原系二审的案件,或者是上级提审的案件,依照二审程序审判,所作裁判,是终审裁判,宣告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依二审程序上诉或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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