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胜诉后,原告有权要求退回包括诉讼费在内的交给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