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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国中医药管理工作的部门是
2024-07-30 01:57:33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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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
2.负责领导批示及其他重要政务工作的督办。
3.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值班、保卫等工作。
4.组织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5.负责新闻宣传及局主管报纸、期刊、图书等管理工作。
6.负责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及网站工作
。7.
组织协调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中医药科学普及有关工作。
8.指导《中国中医药年鉴》编辑工作。
9.承担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具体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三条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第四条县级以上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五条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
第七条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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