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不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且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几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几个月?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标准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2021)》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北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调整为:(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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