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被告可缺席判决的情形包括:被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缺席判决适用于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提出反诉、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不准撤诉且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债务人下落不明且借贷关系明确。
法律分析
一、民事诉讼中对被告可缺席判决的情形
1、民事诉讼中,对被告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如下:
(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人民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它是为维持法庭秩序,为保障参加法庭审理的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庭审理的正常进行而设立的制度。依此制度作出的判决书,就是缺席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被告缺席时的民事诉讼判决程序与效力
当被告在民事诉讼中缺席时,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程序。首先,会核实被告是否已经合法通知,确保被告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出庭辩护。如果被告确实未能出庭,将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在判决过程中,会权衡原告的主张和被告的权益,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然而,被告缺席并不意味着判决自动对其生效。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或申请重新审判。因此,被告缺席时的民事诉讼判决具有一定的效力,但并非绝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对被告的缺席判决有明确的情形和依据。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为了维持法庭秩序,保障参与诉讼的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庭审理的正常进行而设立的制度。被告缺席并不意味着判决自动生效,被告仍有权利在一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或申请重新审判。因此,被告缺席时的民事诉讼判决具有一定效力,但并非绝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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