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离职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可以要求支付剩余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办理离职手续。若未提前通知或用人单位不存在违约情况,员工直接辞职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损失。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员工主动离职应遵守规定,避免违约,并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法律分析
一、员工主动离职不签离职协议怎么办?
通告要求其规定日期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如不办理按自离处理。员工没有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那么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员工要签字,而且办理离职手续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主动离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但是员工是可以要求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员工主动离职的情况下,应当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避免出现违约的情况,另外对于因员工主动离职造成了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的,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要求赔偿相关的损失。
结语
员工主动离职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进行工作交接,以避免违约情况的发生。此外,如果员工主动离职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赔偿相应的损失。因此,员工在离职前应与用人单位积极协商,签订离职协议,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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