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水果不可以。可以留一点钱,看守所有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