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开庭,证人如有特殊情况,经过法庭允许,可以不到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