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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招生法律怎么处罚?
2024-07-24 19:35:20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

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撤职以上行政处分,对主管领导人及其它参与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外,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撤职以上行政处分,对主管领导人及其它参与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外,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或者盗窃抢劫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试题、参、评分标准的;

(二)招生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试题、参、评分标准及考生答卷发生重大事故的;

(三)招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敲诈勒索财物或贪污招生经费的;

(四)向招生工作人员行贿的;

(五)以招生为名或者以升学为目的进行诈骗的;

(六)扰乱妨害考场、体检场、评卷场、录取场秩序和安全;侵犯招生工作人员、考生人身权利,损害公共财产的;

(七)有其他破坏招生工作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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