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居委会不是用人单位,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