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4小时,人民应当在24小时内报所属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一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签名或者盖章。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应当在24小时内报所属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