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章在各地、市、州、县机关的直径统一为4.2cm, 圆边宽为0.1cm。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一律为圆形。
(二)的印章,直径六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一),由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的印章,直径五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二),由制发。
(四)各直属机构的印章,直径四点五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三),由制发。
(五)办事机构的印章,直径五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四),由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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