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一律为圆形。的印章,直径六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自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的印章,直径五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制发。各直属机构的印章,直径四点五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制发。办事机构的印章,直径五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制发。所属事业单位及直接批准的全国性公司的印章,直径四点五厘米或五厘米,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制发。个别所属事业单位的印章,经批准可刊国徽。有关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其印章直径四点五厘米,中间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制发。有关部委外事司(局)的印章,直径四点二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制发。设置的议事机构、非常设机构的印章,直径五厘米,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制发。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印章,直径四点五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发。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径四点五厘米,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省、自治区制发。乡、镇的印章,直径四点二厘米,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县、自治县、市制发。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的印章,直径四点二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外交部制发。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的单位,以及工厂、矿山、农场、商店、学校、医院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四点五厘米,一律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分别由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或者由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另行规定制发办法。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 一、印章的规格、式样和制发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一律为圆形。
(二)的印章,直径六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一),由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的印章,直径五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二),由制发。
(四)各直属机构的印章,直径四点五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三),由制发。
(五)办事机构的印章,直径五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四),由制发。
(六)所属事业单位及直接批准的全国性公司的印章,直径四点五厘米或五厘米,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五),由制发。个别所属事业单位的印章,经批准可刊国徽。
(七)有关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其印章直径四点五厘米,中间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六),由制发。
(八)有关部委外事司(局)的印章,直径四点二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七),由制发。
(九)设置的议事机构、非常设机构的印章,直径五厘米,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八),由制发。
(十)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印章,直径四点五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发。
(十一)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径四点五厘米,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由省、自治区制发。
(十二)乡、镇的印章,直径四点二厘米,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一),由县、自治县、市制发。
(十三)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的印章,直径四点二厘米,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二),由外交部制发。
(十四)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的单位,以及工厂、矿山、农场、商店、学校、医院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四点五厘米,一律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三),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分别由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或者由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另行规定制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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