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主旨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伤残等级,职工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工伤范围由法律规定,包括事故伤害、职业病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等。
法律分析
两处骨折可以评为十级伤残,具体的伤残等级要根据实际工伤鉴定来确认。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结语
工伤认定是根据实际工伤鉴定来确认的,两处骨折可以评为十级伤残。职工若在工伤治疗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范围由法律规定,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中的事故伤害、履职过程中的意外伤害、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的伤害、通勤途中的交通事故等。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身份证明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v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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