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法律规定乡镇5年换届一次,村委会每5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地方各级每届任期五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的一届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秘书长、、、委员会主任、科长。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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