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园长作为一园之长,作为法人代表,对外代表托幼园所,对内统一指挥和领导园所工作,对上级承担起园所管理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