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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什么机关决定的
2024-07-24 02:27:14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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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必须由机关执行,所以和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应当由机关执行;有关危害的案件,由机关执行。

一、监视居住期限的起算时间如何计算

对于“监视居住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以什么时候为准”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起止时间的确定方法与刑事拘留、逮捕的确定方法一致,以宣布之日开始计算,而机关则是以宣布的次日开始计算。

但是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有作出明确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人民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或者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这两种情况是适用监视居住的基本条件,即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可能判处《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的管制、拘役以及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但除这两种情况以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也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是去办案单位办吗

取保候审是去办案机关办。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机关、人民和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机关、人民、人民决定取保候审的,由机关执行。

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人民在办理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适用取保候审有哪些必备条件

1.可能判处、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机关、人民和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机关、人民、人民决定取保候审的,由机关执行。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人民在办理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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