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还完的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房屋归属和贷款偿还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屋归共同所有并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未还清的房贷可通过协商或判决进行处理,包括将房产判给当事人使用或等待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未还清的房贷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返还,而剩余部分可通过协商决定补偿方式。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方式:如果说房子是属于其中一方的,并且贷款也是其用个人财产偿还的,那么该债务则属于其个人债务。若房屋最终认定归共同所有的,则应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时没还完房贷的房子该怎样分
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使用人。
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结语
离婚时未还完的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房屋归属和贷款偿还方式确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应按原则进行补偿。离婚时未还完的房贷的房产可判为当事人使用,并可另行提起诉讼分割产权。未还清的房贷作为共同债务需由双方共同返还。夫妻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确保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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