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面积变动需重新勘测,多出或少了的土地需实地监督确认。历史原因和测量误差可能导致变动,但不能用于买卖。若确权土地面积增加,注明在确权证上即可,村里要求额外费用是不合理的。
法律分析
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因为确权的土地属于承包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能用于买卖。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如果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如果确实数据属实,那这就是你的确权面积。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的面积多是人工拿皮尺测量,而现在都是采用的卫星定位测量,本来测量上的误差就不能够有效避免,只能尽可能精确。另外还有一些历史原因可能导致土地面积变多,比如有的地方过去算承包地面积是不算田埂的,后来因为技术进步的原因把土地整合了;还有的是因为以前要交农业税,因此大家都把土地面积尽量往少了报。因此如果本次确权土地多了,只要在确权证上注明“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就行了,村里面要求你多交钱当然是不合理的。
拓展延伸
土地确权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土地确权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确权程序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和合法性。首先,土地确权应经过相关程序,包括征收、评估、登记等环节,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其次,确权程序应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同意和参与,否则将违反其合法权益。最后,在确权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不得滥用职权或私自确权,以免侵犯他益。因此,土地确权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公平正义和法治原则的实施。
结语
该行为不仅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土地确权属于承包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能用于买卖。对于土地确权后面积变动不大的情况,误差在5以内,一般不必担心。但若多出或少了大量土地,需重新实测并进行监督,确保数据准确。历史原因可能导致土地面积变动,但若确权土地增多,只需在确权证上注明实际测量面积即可,要求额外交费是不合理的。土地确权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和合法性。在确权过程中应依法行使权力,不得滥用职权或私自确权,以维护权益和法治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