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时效一般为24小时。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