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对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对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令666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