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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纠纷投诉反映的部门是什么
2024-07-24 04:19:05 责编:小OO
文档

工程合同纠纷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投诉反映。施工工程质量因施工人员原因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员在合理期限内免费维修、返工、重建。修理、返工、改造后,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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